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坎城廣告獎的評審推薦原則:
坎城廣告獎包括促銷、直效、媒體、廣播、戶外、設計、報業、網路、影片、公關、整合與鈦獅等共11個廣告獎的評審團。每個評審團約有20-30位評審。除了主辦單位的特殊考慮之外,能夠獲得本國評審的國家與市場,必須合乎兩項資格:的權限包括:
- 1)在過去三個年度的參賽件數最多。
- 2)在過去三個年度的得獎件數最多。
每年的12月之前,坎城會根據以上考慮,通知各國家與市場的官方代表,該國家或市場將能夠在次年度的廣告獎中獲得多少評審席位。根據通知,代表將針對每個席位提出三位推薦人選。坎城廣告獎各評審團的推薦人選資格如下:
- - 產業中著名並普受尊敬。
- - 必須是創意背景。
- - 必須曾獲坎城廣告獎。
- - 必須能流利說,讀,並了解英文。
- - 每三位推薦人選中必須至少有一位女性受推薦人。
代表在推薦人選時,也必須同時提供推薦人選的傳記資料,其中必須包括所獲得的獎項。
每年的評審推薦約在11月-12月初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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