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大哉問:10X10=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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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坎城影片青年創意競賽選手培訓營第一課
Film Young Lions Taiwan 2010_3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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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年隊長的「10X10」法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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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:選手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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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:有備而來的隊長

2010年坎城青年創意培訓計畫,第一堂課承先啟後意味濃厚,由去年領隊隊長G蛋(尹國賢)就著他自身參賽經驗,與今年參與培訓的選手們分享一套廣告創意「10X10」法則。

第一個「10」以發想邏輯,將廣告創意區分為10種手法:

比喻、象徵、現象、比較、誇示、恐嚇、攻擊、表現、形式、實驗。

並逐個佐以廣告影片,向選手們直觀解析每種手法的特性。

第二個「10」以效果導向,羅列出一個創意Catch住評審關注的10項條件:

簡單(能以一句話傳達的創意-slogan)、聰明、衝突、幽默、共鳴、有梗但不破梗、邏輯的不邏輯、素材要拉的遠 但訴求要精準、在評審的前面(能想評審所未想)、自己愛到不行(以消費者角度客觀審視作品)。

在細細道來這10項條件期間,G蛋隊長還透露,除了最後兩項(思維走在評審前面得碰運氣、客觀審視需要時間養成),之外的前八項,作品本身能夠符合五項的,估計也就是能夠贏得評審們欽賴的佳作了!

在G蛋隊長歸列出簡潔清晰的廣告創意法則「10X10」之後,也有選手提問到該如何釐清每一個手法之間的不同,然而如同G蛋隊長一再強調的-事實上創意難以界定列成一套公式,許多廣告都是複合著各種元素。最重要的是:去使用那些能「精準」傳達訴求的手法。

所以這第一堂熱身課,「10X10」,「廣告」這題要怎麼加減乘除,或怎麼排列組合?是法則,抑或是框架?不如做一題數學思考吧!

10X10=∞

系統地發想。無限的創意!

(c)2010年坎城青年創意競賽台灣選手培訓營隨營記者 小朱 zhooyx@gmail.com 2010-3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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